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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新宁县商务局开展《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实施一周年宣传活动

2009-08-19 13:47:59 文章来源: 新宁县商务局
  国务院新修订的《生猪屠宰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至2009年8月1日已实施一周年。为进一步深入贯彻实施《条例》,加强屠宰管理,规范肉品流通秩序,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肉类消费安全,根据上级商务主管部门的部署和安排,我局于8月1日至7日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一场轰轰烈烈的《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实施一周年宣传活动,活动开展情况如下:
  一、认真组织开展《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宣传月活动
  一是加强领导,健全工作机构。成立了县商务局开展《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宣传月活动领导小组,由局长唐爱任组长,副局长胡众粮任副组长,成员由肖应荣、陈贻松、杨子军三位同志组成。二是召开了县生猪定点屠宰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会议,学习《条例》,提高认识,统一思想,重点研究部署开展《条例》宣传月活动的具体工作。三是研究制订了《新宁县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实施一周年宣传活动方案》,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张顺华同志,在新宁电视台发表了《生猪屠宰管理电视讲话》,并连播五天。四是学习动员层层发动教育宣传。8月2日,召开了各定点屠宰场场长和局执法大队执法人员会,会上学习了国务院《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和《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实施办法》。局长唐爱同志到会,对开展《条例》宣传月活动进行了动员和部署。其次各定点屠宰场召开了职工教育宣传会,通过这次开展《条例》宣传月活动,各定点屠宰场进行了一次全面的卫生整理。五是将《条例》制作成广告式的牌匝3块,悬掛于城区和乡镇各屠宰场进行宣传。六是执法大队对10家超市鲜肉专柜,15家宾馆、酒楼,4所学校学生食堂上门送宣传单进行宣传,使新《条例》家喻户晓,达到了宣传活动的效果。
  二、精心组织、开展了两项工作
  在开展《条例》宣传月活动中,根据上级要求,结合我县实际,为确保人民群众吃上“放心肉”,我局精心组织开展了以下两项工作。1、对各定点屠宰场按新《条例》的要求进行一次全面检查。检查内容:①总体布局是否合理;②屠宰车间是否符合规范要求;③屠宰生猪是否按屠宰程序严格操作;④规章制度是否齐全,责任是否落实到人;⑤检疫检验是否同步按要求进行检疫检验;⑥“一猪二证”、“两证两章”是否齐全;⑦是否有无害化处理场所和污水处理设施;⑧屠宰技术人员是否每年进行了健康检查。检查方法:1、按照八大内容32条逐条对照,一看现场,二是实物。发现缺什么或哪条没有做好,立即下发整改通知。从肉品源头上保证了我市肉品安全。2、严厉打击私屠滥宰和制售病害肉的不法行为。我局执法大队重点打击城乡结合部私屠滥宰违法行为,出动稽查队员36人次,查处私屠滥宰三起,处理3人,收缴私屠滥宰肉63公斤(已作无害化处理),共计处罚金额1500元,全部上缴县财政,有力地打击了私屠滥宰违法行为,维护了《条例》的严肃性,确保我市肉品市场的稳定。
  三、加强日常监管
  按照《条例》规定要求,我们对屠宰场(点)的管理制度进行督查落实,从检查情况看,总体执行情况较好,但也存在现场管理落实欠到位的问题,检查人员当场指出,要求做到日常坚持,确保生猪屠宰质量。并对屠宰企业病害猪无害化处理的程序、处置手续、上报表格等进行了具体落实。为形成有效的社会监管体系,向社会公开生猪屠宰执法大队举报电话,认真受理市民举报,只要接到举报电话,不管是凌晨、中午还是傍晚,都及时赶到现场检查,发现私屠生猪等违法行为,立即查处。通过日常监管,确保肉品质量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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