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中国公民在坦桑尼亚切勿购买、携带象牙及其制品
2009-07-03 11:20:49
文章来源:
中国新闻网
中新网7月3日电 中国外交部网站今日发布消息,提醒中国公民在坦桑尼亚切勿购买、携带象牙及其制品。 消息称,近日,坦桑尼亚政府发出通知,重申严禁在坦购买、携带象牙及其制品。同时,坦警方和相关部门加大了执法力度,近期外国人因此遭逮捕、扣押、罚款的事件时有发生。 中国外交部领事司和中国驻坦桑尼亚使馆提醒在坦或拟来坦中国公民,请认真了解并严格遵守坦方有关法律法规,切勿购买、携带象牙或象牙制品。如购买其他野生动物制品或宝石,应做好准备,如通过坦政府授权的销售商,并获取必要的证明文件。
| 我要评论 |
|
免责声明: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各项有关法律法规;
2、承担一切因您的行为而导致的法律责任;
3、本网有权删除网友所发评论内容;
4、在本网的评论,本网有权在网站内转载或引用;
5、参与本评论即表明您已经阅读并接受上述条款;
6、评论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
相关链接 |
|
|
关于网站 |
网站声明 | 京ICP备06027237号 |
联系我们 | 意见征求
版权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主办单位:商务部市场秩序司 网站管理:商务部信息化司
技术支持:中国国际电子商务中心 国富通信息技术发展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