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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人追讨千万元“原始股”损失

2009-11-10 08:59:18 文章来源: 京华时报
  购股两年多上市无望当事公司涉嫌集资诈骗
  近日,曾购买了重庆东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药业”)“原始股”的多位北京股东突然发现,自己满心期望的“原始股”上市无望,而且被套牢的投资资金也无法回收。据了解,目前33位通过北京北润投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北润公司”)购买了东方药业“原始股”的股东,已经采取法律手段,来追讨他们损失的2232万元。
  高回报诱惑购买“原始股”
  2007年3月,王先生经在北润公司工作的朋友介绍,投资4.8万元购买了1万股东方药业的“原始股”。王先生称,当时北润公司称东方药业将在2008年底前上市,上市后“原始股”可升值3倍。
  王先生称,购买前北润公司提供了东方药业的财务报表,出于对报表账面业绩的看好,以及对朋友的信任,他出资购买了该“原始股”。购买股权后,他拿到了成都某产权交易所出具的股权证明。
  王先生称,直到2008年底,东方药业始终未上市,这让他开始感到不安。今年11月5日晚上,王先生上网查询东方药业上市的消息,才发现东方药业公司因涉嫌集资诈骗已被检察机关起诉,并且有33位和他一样的“原始股”股东,已经聘请了律师来追讨损失。
  推荐人自言也是受害者
  推荐王先生购买东方药业“原始股”的是崔先生,他曾是北润公司的员工。崔先生称,2007年初,北润公司正在招聘,对入职员工没有专业知识要求,他入职后公司安排了金融“专家”培训,介绍公司正在销售的东方药业的“原始股”。崔先生说,本来他对“原始股”很有顾虑,但经不住诱惑,他出资4.8万元购买了1万股。培训后,公司让他去发展客户购买“原始股”,并提供丰厚的“业绩奖励”。
  崔先生说,入职3个月后,公司称东方药业的“原始股”已售完,随后又安排他去卖牦牛奶和茅台酒,没有底薪,只有提成收入。崔先生说,和他一起同时进入公司的其他员工经历基本类似,都购买了“原始股”,工作几个月后离开。崔先生称,自2007年从公司离职后,他曾多次向公司询问该“原始股”的上市问题,但始终未得到确切答复。
  中介公司称只负责推荐
  11月6日上午,王先生、崔先生等股东来到位于朝阳区金泰中心的北润公司,公司客服部门工作人员陆先生(音)接待了他们。
  陆先生称,公司上市过程有着严格的审批程序,他们不确定东方药业何时能够通过审批获准上市。陆先生透露,东方药业由于内部原因推迟了上市计划,受此业务牵连,北润公司目前已经停止开展业务,仅有客服工作人员留守公司接待来访客户。
  王先生质疑北润公司向他们推荐的“原始股”是“垃圾股”,本来就没有上市的希望,实际上是骗取客户的钱财。陆先生称,当时出售该“原始股”时,公司业绩良好,但金融危机及四川地震对公司业绩影响较大,导致上市推迟,目前东方药业公司仍在运营,建议股东耐心等待。
  陆先生表示,北润公司只是负责推荐“原始股”的中介公司,客户具备分辨能力,客户在投资前应该详细了解相关情况,以降低投资风险。
  33位受害者已诉诸法律
  据了解,目前已有33位通过北润公司购买了东方药业“原始股”的股东,委托北京邦成律师事务所主任周浩锋律师作为代理人,通过法律手段来追讨他们的损失。
  周律师介绍,目前成都市人民检察院已就此案向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自9月份至今已经开庭审理3次。
  检察机关的起诉书显示,被告单位东方药业公司及被告人,明知东方药业公司根本不具备上市条件,但仍然隐瞒事实真相,采取虚假增资、制作虚假财务报表、虚构公司业绩、签订虚假股权转让协议等方式,以高额投资回报为诱饵,骗取他人现金的行为已经触犯了刑法相关规定,应当以集资诈骗罪追究被告单位及各被告人刑事责任。
  周律师称,33位受害人合计损失2232万元。
  ■链接证监会警示原始股风险
  三类中介不可信
  证监会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办相关负责人表示,目前非法证券活动主要是一些非上市公司通过编造虚假信息,以即将在国内或者国外上市、已由政府批准、已经递交上市申请材料等名义为诱饵,以获得高额回报为幌子,以兜售所谓的“原始股”为形式,采取非法手段诱骗群众购买股票。
  这位负责人提醒投资者,要坚信“天上不会掉馅饼”,提防三类中介机构从事非法经营证券业务:一是以“证券投资咨询公司”、“产权经纪公司”等为名,未经批准非法买卖、代理买卖未上市公司证券;二是所谓外国资本公司或集团公司驻中国办事处,以给境内企业提供境外上市服务为名,未经批准从事未上市公司证券买卖;三是一些地方的“产权交易所”、“产权托管中心”等违规从事证券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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