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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迁市切实加强保健食品专项整治工作

2009-11-03 11:32:48 文章来源: 江苏药监
  一是整治保健食品生产环节。对宿迁市保健食品生产企业的保健食品注册和生产情况进行调查摸底,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法》、《产品质量法》、《保健食品良好生产规范》等要求进行许可审查和监督,保健食品名称、标签、包装不符合注册管理规定和国家强制性标准的不得出厂。重点检查原料采购和使用、产品生产及检验情况,依法查处添加药物、生产假冒伪劣保健食品及未经许可生产保健食品的违法行为。二是整治保健食品流通环节。严把保健食品进货关,加强保健食品的索证工作,严禁经营名称、标签、产品说明书等不符合规定的保健食品;严禁含未经批准原料、药物的保健食品进入销售渠道。重点查处食品批发市场、药店、计划生育服务站、保健食品专营店等场所销售假冒伪劣保健食品的行为。三是整治保健食品广告。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和《保健食品广告审查暂行办法》,整顿保健食品广告宣传秩序,严禁疗效宣传、虚假宣传。重点查处未经审批擅自发布、篡改审批内容及宣传疗效的保健食品广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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